

图为杨红伟律师就影视募资接受CCTV6采访股票配资论坛在哪里找
导语:作为“一个追寻唯一正解的破局者,一个重构商业正义的挑战者”,北京格韬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东城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杨红伟律师数年来深耕于重大商事案件再审申诉领域,深度钻研再审申诉案件不同于一审二审案件的具有极高难度的特殊问题、规律、体系,成功实现多起重大商事案件的再审纠错。其中,杨红伟律师在最高人民法院代理的一起重大商事申诉案件,被某省高院错误裁判后,最终经杨红伟律师代理,在最高人民法院耗时一年多终获纠错,杨红伟律师以其独特的法律视角和严谨的法理辩驳,使得该案例成功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案例选》典型案例(《强制执行中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 编写|最高人民法院 向国慧 叶 欣)。
◆ 利益争夺:一场精心设计的股权抢掠连环局
梁某某(化名)控制的公司(下称:梁某公司)、某商贸公司(下称:商贸公司)均系某投资股份公司(下称:投资公司)的股东,梁某某既是”梁某公司“同时也是”投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经梁某某同意,商贸公司向投资公司借取一定款项,商贸公司到期后暂时无法偿还。该借贷纠纷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进行入执行程序,投资公司作为申请执行人申请对商贸公司在投资公司中持有的股份(下称:标的股份)进行执行。
在执行程序中,标的股份被通过”时点选择、方法选择、参照标准选择“等方法进行了严重的价值低评,不仅如此,在梁某某主持下,投资公司召开了违法的股东会议,进行了违法的表决,决议由梁某公司持有标的股份,行使股份公司股东在法律上根本不存在的所谓的优先购买权。某市中院执行法官,在未对债务人商贸公司及投资公司所有债权人征求明确同意意见的情况下,也未经公开拍卖程序,根据投资公司违法的股东决议,径直将标的股份按照“以物抵债“方式违法裁定给了梁某公司。
商贸公司立即向某市中院提起了执行异议,某市中院执行局裁判庭作出了基本正确的裁定,撤销了以物抵债的裁定。投资公司随后向某省高院提起执行复议,某省高院竟然维持了违法的\"以物抵债\"裁定。根据该违法的生效裁定,标的股份被强行划转给梁某公司,并通过工商程序进行了股权变更,严重侵害了商贸公司的合法权益。
◆ 绝地反击:最高法殿堂上正义的胜利
商贸公司多次申诉、信访、向纪委监委反映,均无法启动纠错程序。杨红伟律师接手这盘“死棋”时,地方司法保护已成坚固壁垒。在经过数月深度研析后,他锁定核心突破点:一是彻底否定股份公司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法律基础;二是揭露评估环节的恶意操控低评;三是论证执行程序严重违反公开拍卖的强制性规定。带着这份缜密论证,杨红伟在最高人民法院启动申诉程序。历经一年多的专业博弈,他以独创性的法律视角和环环相扣的法理辩驳,最终通过执行监督程序赢得最高人民法院提审再审改判——某省高院的错误裁定被撤销,被掠夺的股份重回商贸公司怀抱。
这场胜诉不仅为企业挽回了重大损失,更成为最高法厘清强制执行中股东优先购买权适用边界的标杆案例。“商业正义的重构,始于对每一个程序正义的坚守。”杨红伟说,“当资本试图扭曲规则时,法律人必须成为那道不可逾越的防线。”这不仅是一场惊心动魄的司法较量,更是一位破局者用专业与信念,在商业正义的荆棘之地重构规则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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